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命名單
(2021年6月25日呼和浩特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通過)
任命:
李莎麗為呼和浩特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教育科學文化衛生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趙永富為呼和浩特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農業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名單
(2021年6月25日呼和浩特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通過)
免去:
王 岩的呼和浩特市監察委員會副主任職務﹔
趙計生的呼和浩特市監察委員會委員職務﹔
任命:
崔振武為呼和浩特市監察委員會副主任,代理呼和浩特市監察委員會主任職務﹔
李淑清為呼和浩特市監察委員會副主任。
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定任免名單
(2021年6月25日呼和浩特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通過)
決定免去:
王 斌的呼和浩特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主任職務﹔
郭成崗的呼和浩特市科學技術局局長職務﹔
王文林的呼和浩特市民族事務委員會主任職務﹔
吳長春的呼和浩特市司法局局長職務﹔
伊月文的呼和浩特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局長職務﹔
趙永富的呼和浩特市水務局局長職務﹔
李莎麗的呼和浩特市文化旅游廣電局局長職務﹔
張俊江的呼和浩特市審計局局長職務﹔
李曉燕的呼和浩特市扶貧開發辦公室主任職務。
決定任命:
李曉燕為呼和浩特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主任﹔
楊烏日吐為呼和浩特市科學技術局局長﹔
蘭 毅為呼和浩特市文化旅游廣電局局長﹔
史學君為呼和浩特市司法局局長﹔
張利平為呼和浩特市水務局局長。
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名單
(2021年6月25日呼和浩特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通過)
免去:
達林太的呼和浩特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職務﹔
胡爾查的呼和浩特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職務﹔
王任武的呼和浩特市中級人民法院立案第二庭庭長職務﹔
雷 旸的呼和浩特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二庭庭長職務﹔
常 明的呼和浩特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三庭庭長職務﹔
劉 艷的呼和浩特市中級人民法院立案第二庭副庭長職務﹔
楊蔚堃的呼和浩特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職務﹔
王美春的呼和浩特市中級人民法院未成年人綜合審判庭副庭長職務﹔
韓 韜的呼和浩特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三庭副庭長職務﹔
伏 春的呼和浩特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二庭副庭長職務。
任命:
劉 艷為呼和浩特市中級人民法院立案第二庭庭長﹔
雷 旸為呼和浩特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一庭庭長﹔
楊蔚堃為呼和浩特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庭長、審判委員會委員﹔
王美春為呼和浩特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二庭庭長、審判委員會委員﹔
王 晶為呼和浩特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三庭庭長、審判委員會委員﹔
常 明為呼和浩特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四庭庭長﹔
劉 磊為呼和浩特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二庭副庭長﹔
伏 春為呼和浩特市中級人民法院未成年人綜合審判庭副庭長﹔
姜 怡為呼和浩特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
王海瑩為呼和浩特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三庭副庭長﹔
張雪楊為呼和浩特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四庭副庭長。
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命名單
(2021年6月25日呼和浩特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通過)
任命:
張 飛為呼和浩特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
王 君為呼和浩特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
單 慧為呼和浩特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