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區煤礦開展第三輪安全生產督導

2021年04月13日09:00  來源:內蒙古日報
 

  近日,內蒙古煤礦安全監察局大排查督導組按照督企督政、隱患排查、監察執法“三並重”的原則,對全區煤礦進行拉網式安全大排查。1月至今,這已經是內蒙古煤礦安全監察局開展的第三輪排查督導。

  依據前兩次大排查結果,督導組此輪增加監察執法力量,聘請5名專家,並由相關處室選派人員提供技術支撐,共19名專業技術人員參與本次大排查。檢查前,督導組召開內部會議,對照井工煤礦221項檢查內容和近期事故警示教育、落實監管監察指令情況等,制定了詳細的檢查方案,確定了17大項重點檢查內容。檢查中,督導組分為綜合和應急救援、採掘和防治水、“一通三防”、機電運輸4組,每組確定一名組長,分組分時段“波浪式”入井檢查,問題每日一匯總,確保對煤礦“全系統各環節”檢查全覆蓋。

  本次督導,檢查組創新監察方式,在煤礦井口和大廳公示欄張貼大排查公告,鼓勵煤礦廣大職工反映煤礦存在的問題,並列席煤礦班前會,與煤礦井下工作人員開展分級談話,進一步提升了排查效果。

  內蒙古煤礦安全監察局有關負責人表示,近期的3次督查暴露出全區部分煤礦及其上級公司在落實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工作上重視不夠,研究不深,把握不准,對安全大排查自查自改不深、不細的問題,下一步將繼續加大排查和監察執法力度,定期通報大排查開展情況,通報典型案例,推動大排查工作走深走實。

  督導組在檢查督導國能包頭能源有限責任公司和李家壕煤礦時發現,公司和煤礦自查自改時間短、與三年行動結合不夠、未用好大排查成果充實“兩個清單”並徹底攻堅解決的問題。並要求公司和煤礦再組織一次大排查自查自改,認真分析產生問題的深層次原因,納入安全生產三年行動的問題清單、整改清單,扎實整改解決。此次在李家壕煤礦安全生產督導共查出問題隱患55項,其中重大隱患2項,擬對煤礦作出責令停產整頓,並對煤礦和相關責任人員共處罰款151萬元的行政處罰。(記者 毛鍇彥)

(責編:張雪冬、劉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