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上午,自治區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五次會議第二次全體會議表決通過了人事任免事項。
決定免去:
歐陽曉暉的自治區副主席職務。
決定免去:
陳潔的自治區民政廳廳長職務(已當選自治區十三屆人大常務委員會委員)﹔
劉萬華的自治區水利廳廳長職務(已當選自治區十三屆人大常務委員會委員)﹔
靳素平的自治區審計廳廳長職務(已聘任自治區人民政府參事)﹔
郝澤軍的自治區司法廳廳長職務(因涉嫌違紀和職務違法、職務犯罪問題)﹔
白智的自治區交通運輸廳廳長職務(因涉嫌違紀和職務違法、職務犯罪問題)。
決定任命:
姜宏為自治區民政廳廳長﹔
高世勤為自治區交通運輸廳廳長﹔
斯琴畢力格為自治區水利廳廳長﹔
霍照良為自治區審計廳廳長。
任命:
史萬鈞為自治區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教育科學文化衛生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羅虎在為自治區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社會建設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田利民為自治區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副主任﹔
韓寶榮為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內務司法工作委員會副主任﹔
徐卓為自治區人大常委會興安盟工作委員會主任﹔
王永明為自治區人大常委會錫林郭勒盟工作委員會主任﹔
王維東為自治區人大常委會阿拉善盟工作委員會主任﹔
屈振年為自治區人大常委會興安盟工作委員會副主任﹔
張錦明為自治區人大常委會錫林郭勒盟工作委員會副主任﹔
張虎文為自治區人大常委會阿拉善盟工作委員會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