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海市出台新政全力救助殘疾兒童

2020年05月17日08:30  來源:內蒙古日報
 

日前,烏海市出台了《關於建立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的實施辦法》,對殘疾兒童救助條件、救助內容、救助標准作出明確規定,取消了對殘疾兒童家庭經濟條件的限制,對殘疾兒童應救盡救。

該《實施辦法》明確救助對象為具有本市戶籍的居民或內蒙古戶籍且持有本市居住証的居民,經醫療、康復機構評估有相應康復適應指征、康復潛力和監護人有康復意願並保証受助兒童接受規定時間的康復訓練等救助條件的0至7歲視力、聽力、言語、肢體、智力等殘疾兒童和孤獨症兒童,救助基本服務內容包括以減輕功能障礙、改善功能狀況、增強生活自理和社會參與能力為主要目的的手術、輔助器具配置和康復訓練等。同時,將肢體、智力、孤獨症兒童康復訓練補貼提高到1.5萬元。此外,《實施辦法》要求烏海市殘聯負責統籌協調,明確了民政、教育、衛健、財政、醫保、扶貧、市場監管等部門的責任,以確保制度順利實施。

該《實施辦法》的出台,標志著烏海市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工作正式從項目化運作轉變為制度化保障。(記者 郝飚)

(責編:劉澤、張雪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