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區人大法制委員會副主任委員,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法制工作委員會主任張民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個人簡歷:
張民,男,漢族,1962年8月出生,山東省榮成市人,法學博士學位,1985年7月參加工作,1984年1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1985年7月至1990年7月,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書記員﹔
1990年7月至1992年7月,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研究室副科級助審員﹔
1992年7月至1995年6月,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研究室正科級助審員﹔
1995年6月至1997年4月,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副處級審判員、告申庭副庭長、研究室副主任( 其間:1994年7月至1996年1月,呼和浩特市新城區法院挂職任副院長)﹔
1997年4月至2000年3月,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
2000年3月至2004年3月,烏蘭察布盟中級人民法院院長、黨組書記﹔
2004年3月至2011年12月,包頭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黨組書記﹔
2011年12月至2016年1月,鄂爾多斯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黨組書記﹔
2016年1月至今,自治區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主任兼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自治區人大法制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自治區十二屆、十三屆人大代表、人大常委會委員。